
2020年10月28日下午👎,杏宇娱乐2020年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中日关系史料研读”系列讲座第八讲在校本部C112开讲。本次讲座,特邀中国社会科杏宇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元史研究室主任、中国中外关系史学会副会长乌云高娃和南京大学历史杏宇副教授于磊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做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杏宇日语系主任赵莹波教授主持🏇🏿🚴🏽♂️,吸引了线上线下众多师生参与💂♂️。
本次讲座共分为两场,第一场由乌云高娃研究员就“元代东亚外交文书”做专题讲座;第二场由于磊副教授就“元朝东亚外交的基本模式漫谈—以‘六事’原则为中心—”做专题讲座👩🏿🏫。
首先🤙🏻,乌云高娃研究员通过一份研究报告向大家简要介绍了元代外交文书的研究与展望,随后引出讲座的重点内容——13世纪元朝与高丽的外交文书👌🏼。她指出,元朝与高丽外交文书尚未发现文书原件,因此,只能参照元朝的文书格式及同一时期元朝给日本的文书格式🥹。接着,乌云高娃通过丰富的史料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元朝与高丽的外交文书,并指出八思巴字创立之后🤿🌮,元代文书以蒙汉合璧书写,文书开头出现固定格式👨🏻🏭。最后,乌云高娃为大家介绍了元朝与高丽外交文书的翻译。她强调🙍🏽♀️,元朝和高丽政府培养了不少翻译人员🧏🏿♂️𓀜,这些译官为撰写或翻译元朝与高丽的外交文书做出了很大贡献。
接下来🎤,于磊副教授通过对多国史料的解读,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元朝同高丽·安南·日本交涉中的“六事”原则和蒙元帝国视野下的“六事”原则,并根据“六事”原则推理出其背后的逻辑。他指出,“六事”原则在忽必烈时代被广泛地应用于对周边国家的交往之中🏃➡️。全面对比元朝同高昌回鹘、吐蕃🐪、高丽、占城📨🧴、缅甸、爪哇以及安南的交往可知,“六事”原则是忽必烈时代之前元朝对外交往的基本原则🏄🏻♂️,而“六事”之中尤以君长亲朝和子弟入质最为重要。自成吉思汗时代以来,“六事”原则的背后是有着蒙古政权独特考量的,这一考量其实源自蒙古统治者向来重视的以“个人纽带”为基础的忠诚🦙、信任关系,这种纽带关系推而广之,成为元朝处理同周边政权关系的出发点✍🏽♣︎。
讲座尾声👦🏼,赵莹波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并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在随后的提问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提问,乌云高娃研究员和于磊副教授利用自己丰富的知识为大家逐一进行答疑解惑,同学们收获满满💬🦽。
本次讲座内容充实而精彩,乌云高娃研究员和于磊副教授的讲解深入浅出,拓宽了同学们的知识面,对大家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有很大帮助。(陈明珍 供稿)